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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动互联网时代很重要的特点

2015-11-26 来源:未知 资讯整理编辑:未知 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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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移动互联网时代很重要的特点

  我讲到,既然移动互联网的工具将每个人的社交关系激活并连接起来,每个人总有那么几十个或上百个好友(微信而言),并且能够实时与他们互动,知晓彼此的信息动态。而这些好友都有衣食住行方面的需求,经过了一轮传统电商的教育,网购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。所以当一个人在朋友圈(相当于社交圈)晒出商品信息,并且可以提供购买服务,那其它好友一旦有需求,必然首先会感兴趣咨询,更容易从他这里购买。买卖的前提是信任,而基于他们原本的社交关系就储存了信任,所以此时交易更容易达成。

  在这样一个逻辑前提下,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,有人把它称为“产消者”,其实它是消费者角色的升级。我觉得,消费者在整个互联网商业变化中有两次升级

  第一次是互联网或PC社媒时代,由单纯产品的消费者升级为社会化消费者(既是购买者也是传播者),因为这时候消费者可以大规模自主传播企业产品和服务。但进入移动互联网时,原本的普通消费者,既是购买者,也能是传播者,还可以是企业产品的经销者(微商),所以称为产消者。

  原来企业一直梦想着每一个消费者都是宣传者,现在也许他们有计划让消费者变成经销者。因为微商降低了消费者成为企业产品经销者的门槛,比如作为微商只要有流量入口替企业卖出去货,企业可以一件代发,此时的经销者(微商)不需要压货、库存、物流等工作。对企业而言它可以将更多的消费者成为产消者,只需要给到足够好的利益或者模式,让产消者有利可图。

  例如,假设一个模式,我是A品牌的忠实用户,A实施一个微商政策,同时有一套系统可以让我转发曾经买过、用过的商品到朋友圈(其他地方也行),所有通过该链接购买A商品我都可以获得收益,并且只要该消费者(这个消费一般就是该用户的微信好友)持续消费我就会有持续的收益产生。也许有人会说这不就是直销吗,你可以姑且就这样理解,但它借助移动互联网做了改进,当然也绝对不仅仅是传统直销模式的照搬(很多人的误区),后面文章我会去讲,这里不细说。

  讲完产消者的出现,我再抛出一个观点。如果以前说人即媒体,强调的是社交媒体时代人的传播属性。那么移动社交网络时代我认为,人即商品,传统电商是卖货,微商是卖人,此话不无道理。其实每个人就是一个货架,他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都是商业需求,这些需求背后都是商品,而这些商品同样可以推荐给周围的朋友。

  商品、信息越丰富,意味着选择也丰富,于是乎痛苦出现了。消费者对于选择会越来越痛苦,时间成本、信任成本、安全成本越来越高。而我们总是希望用最简单有效放心的方式来做选择。所以朋友的信任推荐无疑成为最好的方式之一。

  既然每个人背后都是一个货架,对应着不同商品,同时也意味着有一家提供商品的值得他信任的企业。所以反推过来,企业能够通过政策、激励方式是有可能将用户转化为自己的经销者(微商),这样借助许许多多的微商能够迅速传播自己品牌,销售自己产品。

  移动互联网改变的不仅是一种购物方式,而是改变了消费者的思考与行为模式,带来了零售行业的颠覆变化;总结:社会化商业,是移动互联网与社交网络融合发展必然会出现的一种业态,而微商只是一个小模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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